一、混凝土的可泵性泵送混凝土應滿足可泵性要求,必要時應通過試泵送確定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。
粗骨料的最大粒徑與輸送管徑之比應為:泵送高度在50m以下時,對于碎石不宜大于1:3,對于卵石不宜大于1:2.5;泵送高度在50~100m時,宜在1:3~1:4范圍;泵送高度在100m以上時,宜在1:4~1:5之間。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宜大于10%。
二、混凝土泵啟動后應先泵送適量水,以濕潤混凝土泵的料斗、混凝土缸和輸送管等直接與混凝土接觸的部位。
泵送水后再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潤滑上述部位:泵送水泥漿;泵送1:2的水泥砂漿;泵送除粗骨料外的其他成分配和比的水泥砂漿。潤滑用的水泥漿或水泥砂漿應分散布料,不得集中澆筑在同一地方。
三、開始泵送時,混凝土泵應處于慢速、勻速運行的狀態,然后逐漸加速。同時應觀察混凝土泵的壓力和各系統的工作情況,待各系統工作正常后方可以正常速度泵送。